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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段時間一個線上的牌友向我舉的牌譜為例。

這手牌是他在線上NL100的級別打的。他在按鈕位置用 A♦J♠ 加注三個大盲,被大盲位置一個玩家跟注,根據線上資料庫的統計顯示,這個大盲位置的玩家1000多手左右的數據中,大概玩17%的起手牌,加注13%,其中在大盲位置玩得也比較緊,在大盲位置大概跟注8%的牌,3bet 12%左右的牌,單獨針對按鈕的加注,大盲位置大概跟注23%的牌。

翻牌是A♠ J♣ 2♦,牌友擊中了兩對,對手過牌,牌友很快就下注了大約底池的2/3,也就是在6.5刀的底池下注4刀,而對手反加了三倍到13刀。牌友稍作思考後,反加到了35刀後並直接跟注了對手全下,然後被22接了輸了。隨後他來問我,這牌有什麼問題。他的思路是,對手是一個標準的緊凶玩家,在大盲面對按鈕的加注會選擇3bet AA和JJ,那麼這手牌他只輸22,和AJ平分,所以他選擇了全下。

這裡的思路問題在哪呢?

所謂只輸22這樣的思路其實是不準確的,因為根據我的事後分析,對手1000手多的數據中,在翻牌過牌加注的頻率是0,也就是說對手在翻牌還從來沒有過牌加注過,這裡很難想像對方在詐唬。

假如對手真的只用AJ和22與牌友全下的話,牌友的AJ勝率是35.8%,根據CardRunnerEV軟體計算顯示,當牌友用AJ反加到35時,他平均要損失21.31的EV。也就是說,當對手用不弱於他的牌全下時,牌友每手AJ要損失21.31刀。

當牌友用AJ反加並打算和對手全下時,他考慮了自己只輸的牌,卻沒有想過自己還可能贏什麼牌。於是當他選擇全下時,從EV上說他已經輸了。

那麼在什麼情況下,牌友用AJ全下是+ev呢?這時候如果假設對手會用5%的KQ、QT,KT的卡順組合進行加注半詐唬(KQ,QT,KT總共48個組合,5%大概是2.4個組合),牌友的加注全下在EV上才是正的。

這裡我想說的是,打牌的時候我們持有強牌被人加注時,不是考慮我們只輸什麼牌就可以推光,還需要考慮我們是否有能贏對手的組合,才能實現打牌上的+ev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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